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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想象中的不一样。
这梆硬的笔尖无法通过力道来彰显韵味,同样的写字,意思比正常差了好多。
别说让字变得更好看,它都够呛能保持本来的意境,戚秀才十分的认真也就能写出正常三四分的水平……要知道用毛笔的话,以他半生功力,哪怕没感觉随意的写也得有个六七分。
看得出这玩意儿不好做,笔尖那么细,工匠没少费力气吧。
心意确实到了位了,但它不是鸡肋吗?
乍一下,戚秀才真体会不到硬笔的好,他没用顺手,这还别扭着呢,暂时感受不到硬笔相较于软笔的优势……没觉察出优势,反倒品出了不足,说鸡肋都是客气的,没直接说做这个吃饱了撑的。
但很快他疑惑了,转头问女儿:“敏敏我看你用的挺顺手,这里面有诀窍吗?”
“……多练?”
“你不也是今儿才接触这个笔?怎么用那么好?”
也不能说我以前天天写啊,戚敏顺口扯了个谎:“可能是以前没少拿棍子笔划?我认字那会儿咱家没现在宽裕,上纸的时候不那么多。”
戚秀才一想,这倒是实情。
文房四宝就没有便宜的,当初敏敏是顺带跟她哥一起学的字,说是一起学的,但是他俩的态度和追求显然不同,这个时代男女地位跟后世大不相同,女孩们是没有机会认真去读书应试的,认字也就是避免被蒙被诓给自己长长见识。
时代决定了读书人金贵,别的不说,就算活不下去了要卖身去做奴婢,能认几个字的都能多卖些钱,当初让女儿跟儿子一起学字都是戚秀才觉悟高,也是他疼这闺女。
学归学,两人学法却不同。
戚鸿之后要去书院深造还要参加考试,他从小就要执笔,得练出一手工整的字,笔墨纸是省不了的。
你总不能期待一个每天用指头或者木棍子比划的人一换到毛笔就行云流水。
戚敏不一样呀。
她写得最漂亮就是自己的名字,平时学字或者拿手指蘸水在桌上比划,或者拿小石头或木棍在地上划拉,多数的字她认得,也会写,但只是会写,绝称不上漂亮。
这是没有办法的,戚秀才一人供一家,他作为启蒙先生经济情况比下蛮力的好一些,但也不足以在供完全家的吃穿之后还要负担三个人的笔墨纸,他自己每个月就要用去不少,算上儿子的已经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了。
回想起这些,戚秀才又有些愧疚。
心说自家姑娘是绝好的姑娘,当爹的却没给她绝好得条件,总感觉对不起他。
看老爹莫名其妙的沉默下来,戚敏有点迷惑,眼神询问老哥:这是咋的?
戚鸿:天知道……
不过无所谓,管他想到什么打断就行:“妹这么说我就理解什么叫天无绝人之路了。”
“这还能和天无绝人之路扯上关系?”
“就那个意思嘛,你想,本来没正经练字是短处,现在拿到这个笔,妹你习惯了用木棍子比划,因为木棍子硬邦邦的这个笔尖也硬邦邦的,你居然找到了相似之处拿到很快就适应了,我们天天写字的反倒一下子习惯不了,这是不是坏事变好事?像这样的事,另外也还有吧,这是不是就叫个人有个人的长处,天无绝人之路?”
戚敏都没好意思告诉他们要是真的用木棍子学字的乍一拿到这个也要抓瞎。
那么说就是个借口,结果老爹和老哥信真了。
虽然作为参考的情况不对劲,这个结论居然没大问题,的确是个人有个人的活法天无绝人之路。
戚敏就点点头,给老哥竖起大拇指。
秀才爹依然没觉得他有朝一日会用这个,还说挺好:“虽然咱们拿着鸡肋了,给敏敏刚好,周无恙挺有心的。”
“谁说你们就用不上了?爹您是没习惯,没品出这笔的妙处。”
“妙在何处?”
“省纸、省墨、省笔,这个做标注尤其合适,我知道毛笔里面也有极细的,那些画匠就要用到,那笔写字多慢?哪有这个方便快速?爹你想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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